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中国科协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1、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用15年的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全面判断我国战略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核心就是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战略方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统领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把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途径。建设创新型国家,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建设创新型国家,离不开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艰苦劳动和创造性实践。我国科技界素有爱国奉献、务实创新、不畏艰险、淡泊名利的优良传统,涌现过一大批自觉把实现个人抱负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的优秀代表。今天,在民族复兴的重要历史关头,党和国家又一次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发出号召,把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之路,早日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大战略任务,历史地摆在当代中国科技工作者面前。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自觉站在时代前列,高扬自主创新旗帜,肩负起为国家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历史重任,勇当自主创新的先锋和拼搏奉献的楷模,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伟大祖国的光辉业绩。
2、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勇攀世界科技高峰的进取意识,做弘扬自主创新精神的先行者。自主创新精神是推动科技发展的灵魂,是促进民族振兴的动力。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自觉把创造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既要尊重科学规律,又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不懈奋斗、勇攀世界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锲而不舍抢占科技制高点。做好十年磨一剑的思想准备,耐得寂寞、受得挫折,淡薄名利、甘为人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努力在平凡中体现价值,在长期艰苦探索中寻求科学的真谛。紧紧抓住当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瞄准世界科学和技术前沿,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争取得一批在世界上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的运用提供法律保障。牢固树立没有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就没有自主创新的意识,推动企业、科研单位、高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好、应用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成果收益,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典范。促进技术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努力培育一批国际公认的技术标准和知名品牌。国家科技计划和各类创新基金对所支持项目在国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经批准后给予适当补助。依法保护非职务发明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交易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发展先进文化的责任意识,做建设创新文化的开拓者。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文化。创新事业催生创新文化,创新文化成就创新事业。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时代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把爱国奉献精神化作激励探索、厚积薄发的不竭动力。要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着力培育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保持宽松自由的工作氛围,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健全促进团结和谐的组织机制,树立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平等竞争、合作共赢的大团体观念,推动建设和谐文化,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努力形成老中青科技工作者各展所长、科研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和谐相处、团队之间开放协作的科研合作格局,保证科技人才能够心无旁骛地从事科技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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