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双节”期间强化执纪监督,正风肃纪,廉洁过节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定
“双节”期间,各党支部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规定,教育所属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以自身的廉洁行为带动党风、政风的持续转变。为严肃纪律,特提出“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领导干部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公款购买、消费白酒等酒类;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节日值班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职,遇到突发事件必须果断处置,及时上报;严格请销假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请假。严格执行公车节日封存停驶制度,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二、加强督导检查
节日期间,机关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对上述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党支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所属党员干部要加强管理,及时教育提醒。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规的自觉性。加强对节日慰问职工行为的把控,在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的前提下,严防违规踩线。
三、严肃查处问责
对“双节”期间,触碰红线,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机关党委将依据党规党纪,严肃查处,快查快办,既查当事人的违纪行为,也要追究单位的教育管理责任;既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又要严肃问责监督责任。
2017年9月27日 |